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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工作制度
秘书处工作制度
作者: 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 2017-02-12 14:35:29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能、增强服务功能,确保本会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决议的执行和实施,根据本会章程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章 岗位职责

第二条 秘书处是本会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办公会领导开展工作,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。

第三条 秘书处职责:

(一)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,贯彻执行理事会、理事长办公会的决定;

(二)围绕协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建议和措施,供理事会等协会决策机构参考,提出应由理事长办公会议定的重要事项;

(三)起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,交理事会决定,并负责执行;

(四)督办与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理事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
(五)部署安排日常工作,组织协调重点工作、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,积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;

(六)购置与管理协会的固定资产;

(七)负责本会与业务主管部门、登记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络,负责对外信息的发布;

(八)落实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项,处理其它日常事务。

第三章 内设机构

第四条 秘书处的主要办事机构为办公室及财务室;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、公章管理、档案管理、统计报表报送等;财务室负责日常财务管理、财务档案管理、财务报表报送等。

第四章 工作制度

第五条 秘书处应每年向理事会工作报告一次。

第六条 秘书处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,总结上月工作,研究部署下月工作任务,如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随时召开。秘书处办公会由秘书长召集主持,会议纪要报送理事长。

第七条 根据需要秘书长可召集协调会,执行理事会的决定。

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秘书长可召集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,协调并督促相关机构执行和完成工作计划。

第九条 秘书处坚持严格管理、严谨办事、节约办会的方针,切实为广大会员做好服务工作。

第十条 秘书处为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,满足其合理的工作要求,并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
第五章 工作自律及监督

第十一条 秘书处定期进行工作回顾和总结,并向理事会提交总结报告。

第十二条 秘书处利用网站平台向全体会员公开工作内容与财务信息,随时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,接受批评与监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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