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完善协会绩效考核体系,健全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原则:客观公正,科学规范,绩效挂钩。
二、适用范围:秘书处
三、秘书处责任目标
1、创建综合示范协会;
2、负责协会资产保值增值;
3、建立规范化、文件化的管理体系,确保主要工作有章可循;
4、按要求配备专职社工人员队伍,能满足协会发展需要;
5、对秘书处社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,并按规定实行激励机制;
6、加强网络平台建设,建立微信平台,按期实现网站改版;
7、确保财务管理符合要求,做到财务公开透明、符合审计要求。
四、考核办法
(一)采用100分制考核办法,考核周期一年一次。结合年底责任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。
(二)考核内容、权重分配规定
(三)考核流程: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指标分解进行量化统计汇总,按照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》进行自评和考评,每年12月上旬启动评价工作,次年1月上旬完成对秘书处的业绩评价,实施绩效考核兑现。
五、考核结果的应用
(一)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,综合评价秘书处工作绩效,考核结果与当年薪酬奖励指标挂钩。绩效考核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业绩考核执行。绩效分配方案需报理事长批准。
(二)考核结果的应用:考核结果用于评先评优,内部设奖、绩效挂钩奖励,优先推荐科协系统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。
六、考核小组及职责
(一)考核领导小组设置
组长:理事长
成员:副理事长、秘书长
(二)职责:负责审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,指导、监督、协调绩效考核工作,复核、批准考核结果及其运用的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