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印章保管规定
1、行政章由秘书长负责保管;
2、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负责保管。
二、印章使用规定
1、使用行政印章应得到秘书长的同意,使用财务印章应得到财务会计的同意;
2、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应征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或授权;
3、印章只能用于与协会有关的事务,不得为协会无关的事务提供签章。
三、印章保管和使用责任
因印章保管或使用不当,造成不良后果,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