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南通市健康促进协会,是经南通市民政局登记批准、接受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领导的社团法人组织。为保障南通市健康促进协会依法依规运行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二章 会员代表的遴选
第二条 会员代表的人数和名额由上届理事会研究决定。会员代表遴选的基本原则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。
第三章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与议程
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,其职责包括:制定和修改章程;选举和罢免理事;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决定协会重大事宜等。
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议程应当包括:审议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、新一届理事会的建议名单、选举产生理事会、表决通过章程修改报告等。